设备采购办事指南
一、设备、家具采购需求调研和技术文件撰写指南
二、仪器设备采购流程
三、仪器设备申购入口选择说明
四、仪器设备采购方式介绍
(一)自行采购与网上商城采购
(二)网上竞价
(三)招标采购
五、电子合同签署及外贸代理业务介绍
(一)电子合同签署
(二)外贸代理合同
一、仪器设备采购流程
二、仪器设备申购入口选择说明
1.单价1000元(含)以上及单价1000元以下且批量金额2万元(含)以上的设备,须在资产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提交采购申请。
2.采购方式选择:
设备用途 | 预算金额 | 采购方式 | |
教学科研类 |
<50万元 | 网上竞价招标采购自行采购 | |
≥50万元 | 招标采购 | ||
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类 |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 |
— | 中央集采 |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外 | <20万元 | 网上竞价 | |
≥20万元 | 招标采购 |
提示:(1)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50万元(不含)的自行采购,只针对科研急需项目;(2)科研急需项目是指项目需求非常迫切、紧急,通过正常的采购工作流程难以满足科研进度需求的采购项目。科研急需项目的认定本着诚信原则,由课题组或项目组经集体决策程序进行认定;(3)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100万元(含)以上项目,需在招采中心进行采购意向公开填报(采购公告发布前需公开满30天),并向教育部、财政部申报采购计划(约为15天),建议在采购申请发起前咨询招采中心;(4)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见《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3.入口选择进口设备/国产设备,根据是否走海关办理外贸免税判断:是——进口设备; 否——国产设备
提示:系统操作步骤见资产系统采购申请操作步骤。
三、仪器设备采购方式介绍
(一)自行采购与网上商城采购
(二)网上竞价
(三)招标采购
四、电子合同签署及外贸代理业务介绍
(一)电子合同签署
具体电子合同签署步骤请见附件《用户设备采购电子合同签署使用手册》。
(二)外贸代理合同
1.外贸代理业务流程
2.外贸代理业务注意事项:为保障合同签署尽快完成,请用户协助督促外商合同签署:免税进口的仪器设备,自进口免税免税获批之日起三年内接受海关监管,监管期内不得移出使用地点。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移出,请用户通知此设备外贸代理商向海关备案,做异地监管;项目结束,设备回原地址,用户通知外贸公司撤销异地监管。
业务联系电话:88366009/88364412/88364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