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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示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09-30    点击次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国庆假期将至,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运行和师生医务员工人身安全,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各教学科研单位结合《关于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及安全准入教育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和师生安全教育。请各单位尤其重视新生安全教育和实验室准入工作,及时督促新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未完成准入考试的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2.切实做好假期实验室使用与管理。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假期继续开展实验的实验室,应明确假期期间安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并保障电话通畅;实验人员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实验过程中严格规范操作,危险性实验(如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和过夜实验必须有两人在场,确保实验过程安全。

3.切实做好假期停用实验室安全管理。假期停用的实验室应妥善保管实验室内的危险化学品等实验物品,关闭好门窗、断水断电,做好防火、防盗,停用前安排专人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巡查和值班安排。实验室安全督导检查专家组假期继续开展巡查检查。各教学科研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工作,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到假期值班工作内容当中,明确值班职责,强化值班纪律,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做好实验室安全巡查。遇有紧急情况、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及时根据应急预案采取积极有效处置措施、妥善应对。

祝各位师生医务员工国庆节快乐!

 实验室安全工作组

  202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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