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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辐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09-29    点击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保障涉辐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进一步规范辐射安全工作,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山东大学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特组织本次体检,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加人员

现从事辐射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体检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241010日 上午8:00-11:00集中体检(时间不合适的老师请于1011日或12日上午8:00-11:00前往体检)。

2.地点:济南市市中区玉兴路17号,山东省职业病医院。请自行前往。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自觉遵守健康检查秩序,在导医指导下进行体检。

2.检查前请核对个人资料,确认是否填写完整,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健康检查资料。

3.检查前12天避免饮酒或进食过于油腻的食物;检查当日早晨空腹(禁食,禁饮水)。

4.测血压前应稍休息,保持心境平和,以确保所测血压的准确性。

5.等候检查者应在候检区休息,请勿大声喧哗,请勿吸烟。

6.各项检查项目检查完毕以后,请把健康检查档案交回,不得带走。

四、温馨提示

1.请务必空腹,并携带身份证。

2.联系人: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路老师,88364296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2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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