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学校拟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总结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请各单位认真梳理本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整理实验室安全年度工作数据,按照附件模板,完成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内容和数据表。
二、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于12月27日前将附件Word版和签字盖章后的PDF版提交至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组邮箱(济南校本部wzclk@sdu.edu.cn、威海校区syswh@sdu.edu.cn、青岛校区qdsys@sdu.edu.cn)。威海校区、青岛校区请于12月28日前将本校区汇总整理后的报告提交学校。学校汇总整理一校三地工作情况,撰写全校实验室安全年度工作报告,12月30日前上报教育部。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各时间节点提交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填报结果和质量将作为学校下一年度实验室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及实验室安全经费预算等方面重要参考依据。
联系电话
济南校本部 0531-88364296
威海校区 0631-5688020
青岛校区 0532-58630057
附件:1.2023年度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
2.2023年度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数据表
实验室安全工作组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