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要求,结合济南市公安局2023年度关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要求,我校将于本月组织各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专项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方式
培训时间:2023年9月13日-9月26日
培训方式:通过实验室安全数字化服务平台,参加线上培训及在线考试。
二、培训对象
1.各相关单位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按要求参加,具体名单见附件1。
2.其他从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相关工作的老师自愿参加,培训人员以学院为单位填写附件2,并于9月15日前发送至wzclk@sdu.edu.cn邮箱。
三、培训内容
1.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安全知识:危险化学品名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危险化学品基础知识、安全防护及应急处置措施等。
3.视频微课: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应急救援、实验室化学安全与防护视频课程。
4.培训考试:通过化学安全题库进行在线练习,完成限时考试。
四、系统使用
培训人员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实验室安全数字化服务平台,选择安全教育模块,进入个人中心,在培训学习下选择“2023年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专项培训”参加培训,在常规考试下选择“2023年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专项培训考试”进行考试,完成培训及考试后可获得培训证书。
联系电话:0531-88369298
附件1: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专项教育培训人员名单
附件2:其他培训人员报名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