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
实验室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研究生助教岗位聘任,根据《山东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山大学字〔2022〕41 号),现将岗位需求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助教主要负责协助教学科研单位和学校公共技术平台实验教师、技术人员完成实验的准备与开展、仪器设备测试、实验室安全保障、实验指导等工作,不得从事与岗位无关的活动。各单位根据岗位设置要求按需设岗、明确职责,并按照《山东大学实验室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统计表》(附件1)的内容要求,逐项如实填写。
二、各单位需由专人负责实验室助教的日常管理、聘任、考核、津贴发放工作。本学年助教管理人员变化的,填写《实验室研究生助教管理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2),如无变化不需填写。
三、本学年实验室助教岗位根据实验教学及实验技术相关需要,继续鼓励设置博士研究生助教岗位。原则上每个助教岗位工作量为每周 8-10 个小时,硕士生助教津贴标准为 500元/月,博士生津贴标准为700元/月。
四、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将根据各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对各单位实验室助教岗位数量进行核定并组织聘任。
五、请各单位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excel格式及签字盖章版pdf格式于2月17日前发至syk@sdu.edu.cn邮箱,联系电话88369269。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