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二级事业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编报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教财司函〔2023〕1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国有资产报告(以下简称国资报告)编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编报工作,保证各项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确保2022年国资报告工作顺利完成。
二、报表数据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参照财务决算数据填列。
三、国资报告要求
1.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党委、校长办公室、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人事部、科学技术研究院、人文社科研究院、财务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经营性资产办公室、后勤保障部、基建部、博物馆、图书馆等)按照资产分类填写附件1中的相应表格,其中人事、财务数据应为一校三地汇总数据,信息办、科研院、社科院、资实部、博物馆、图书馆填报表的同时还需在学校资产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中进行资产卡片变动维护;威海校区、青岛校区需填写附件1中的全部表格。表格中涉及价值或金额的单位均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各单位填报数据应与财务决算保持一致(青岛校区若涉及到未与济南校区分账报财务决算的归口资产,请与相应归口部门核对数据后再报送)。
各二级事业单位(口腔医院、深圳研究院、苏州研究院、章丘研究院、威海工业技术研究院等)直接登录教育部国有资产监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zcgl.cee.edu.cn/zcgl)填报,服务山东办公室督促各研究院及时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2.请相关单位对填报表格数据进行分析并填写附件2,对归口管理的分类资产的总体情况以及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管理情况,资产管理保障学校运转、支持学校发展、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等情况,当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的分析、总结。各类资产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情况将作为我校下一年度资产配置、处置事项的重要依据。
3.请相关单位务必于2023年2月26日前将相关报表、报告的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cqglk@sdu.edu.cn。
(联系人:邓玉洁 郑婷婷 联系电话:88369281 88369178)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