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学校于12月7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落实学校最新通知要求,统筹做好寒假前后实验室安全各项工作,确保教学科研活动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重要性
近期疫情形势严峻,元旦、春节及寒假在即,大量学生返乡,实验室内工作学习的师生人员迅速减少,面临潜在实验室安全风险复杂严峻。各教学科研单位务必要提高站位,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安全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盯紧责任落实,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责任,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各单位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举措,统筹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和疫情防控,切实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说话,用安全稳定交账。
二、严格实验室使用与管理
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动态、精准掌握本单位在用及停用实验室数量,分类进行管理,做到底数清楚、要求明确、管理到位。
(一)继续使用的实验室管理要求
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研究生留校继续开展实验的实验室,须有指导教师在校内作为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承担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并向所在单位报批通过后方可开展实验,各单位要重点加强管理;实验室负责人及安全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安全责任,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危化品、病原微生物、机械加工装置、特种设备等重要危险源安全管理;实验人员须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尽量不开展危险性实验活动,确需开展的,务必经实验室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提前做好实验计划及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留存相关材料备查,实验过程中严格规范操作,确保实验安全。
继续实行实验室使用备案制度,请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准确统计正常运行实验室的数量,于本周日(12月18日)前通过实验室备案程序上报学校备案,后续每天根据实验室开放使用数量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实验室备案登录方式:进入学校网页→信息服务→数据中心→数据服务→实验室登记维护备案。维护方式:可以单个录入,也可以批量导入;对已上传实验室信息,可以点击“开放”或“停用”变更实验室使用状态。
(二)停用实验室管理要求
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向所在单位报备,妥善保管实验室内的危险化学品、生物材料等危险物品,将实验仪器、实验材料等归置到位,注意关闭水、电、气、门窗,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冻等各项安全措施,安排人员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各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要特别对实验室内不断电待机仪器设备重点加强管理,加大检查频次,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三)实验室重新启用要求
长时间停用的实验室在重新启用前,各实验室要对仪器设备、水电气、通风设备等进行检测、排查,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行、水电气管路无破损,同时根据实验需要,配齐配全个人防护物品及应急物资,务必做好实验室重新启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向所在单位审批后启用实验室。
三、强化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一)实验室及教学科研单位自查
各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要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掌握实验室师生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各单位在寒假前、新学期开学初分别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无死角的自查,着重对危化品、生物、辐射、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排查,能立查立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做好安全防范,防止事故发生。各单位寒假前排查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于12月20日前进行上报。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组抽查
根据学校计划安排,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将于寒假前、新学期开学初不定期组织安全抽查,抽查重点主要包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过程管理、仪器设备安全、水电气安全等方面,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列入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限期整改。
威海校区、青岛校区结合本校区实际自行组织排查工作。
四、切实加强假期实验室值班值守、安全巡查
学校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寒假期间不定期深入实验室开展安全巡查督导工作。
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到假期值班工作内容当中,明确值班职责,强化值班纪律,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做好值班记录,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巡查,遇有紧急情况、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及时妥善应对。各级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及网格负责人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
五、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将本通知与12月7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一并领会、部署落实。
2.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将通知要求及时传达落实到位,对实验室安全工作不重视、不落实、敷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依据《山东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山大资字〔2022〕11号)进行严肃追责。
实验室安全工作组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