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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重大项目检查验收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2-09-26    点击次数:

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山东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重大项目检查验收及2022年项目开题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验收:2018、2019年立项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重大项目。

2.中期检查:2020、2021年立项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重大项目。

3.开题:2022年立项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重大项目。

具体项目详见附件1。

二、相关要求

(一)检查验收内容

1.验收项目:对照项目计划任务书的完成情况、项目主要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及项目推广应用情况等。

2.中期检查项目:项目研究进展、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及下一步研究计划等。

3.开题项目:项目研究进展、具体实施计划等。

(二)形式和时间

1.验收及中期检查项目

10月20日前:项目牵头单位成立小组(五人及以上单数,正高级职称)对拟检查验收项目提出意见。

10月下旬:学校组织检查验收,采取现场考察和汇报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开题项目

各项目组以会议方式(含视频会议)进行开题。开题会议专家不少于5人,需具有高级职称,开题专家应具有与所立项目相关的研究或工作背景。项目负责人在开题会议上向评议专家汇报项目开题情况,听取专家意见建议,完善项目研究计划。

(三)材料要求

1.验收项目填写《山东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验收表》(附件2,并将项目取得的成果等支撑材料作为验收表附件一起提交。

申请延期验收的项目填写《山东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3)。

2.中期检查项目填写《山东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中期进展报告》(附件4)。

3.开题项目填写《山东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开题报告(附件5

以上材料word版和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扫描件,1024日前发送至邮箱:syk@sdu.edu.cn。

(四)检查验收结果

验收项目通过的,予以结项;验收不通过的,视验收情况限期整改或撤项。中期检查项目视进展情况予以继续资助、调整资助计划、停拨后续经费、终止项目研究等处理。

 

咨询电话:

0531-88369269,0531-88369268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2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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