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工作量是否满足要求请各学院严格审核。
2.一览表里请本人在“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最后一行中注明符合业绩条件哪几项。单位审核后请在一览表“单位审核推荐意见”中注明符合业绩条件哪几项。
3.论文除专业认定的核心期刊外,《实验室研究与探索》、《实验室技术与管理》、《实验科学与技术》、《实验室科学》都等同为实验类核心期刊。
4.会议论文不属于期刊论文,审核时请删除会议论文。
5.职务申报工作业绩条件中的第四项“负责管理的大型仪器设备为多个科研团队提供科研服务并取得标志性成果”,要求设备管理系统里该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综合评分连续三年75分以上,“75分证明”由设备管理科提供,咨询电话济南校区88363657,青岛校区58630716。提供材料可为论文中或致谢中提到使用该大型仪器设备或该设备领用人,或论文作者中包含该设备领用人。公共技术平台相关证明材料由公共技术平台管理服务中心提供,咨询电话88369618。
6.奖励中“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奖励由个人在工作及其他奖励信息栏目填写,等级选“未评级”。
7.青岛校区实验技术系列申报材料由校区资实处代收。(地点华岗苑西楼223,电话58630715)
未尽事宜请咨询88369269,88369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