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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技术人员评聘学院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9-10-24    点击次数:

1.基本工作量是否满足要求请各学院严格审核。

2.论文除专业认定的核心期刊外,《实验室研究与探索》、《实验室技术与管理》、《实验科学与技术》、《实验室科学》都等同为实验类核心期刊。

3.会议论文不属于期刊论文,审核时请删除会议论文。

4.一览表里请本人在“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最后一行中注明符合新旧业绩条件哪几项。单位审核后请在一览表“单位审核推荐意见”中注明符合业绩条件哪几项。

5.职务申报业绩条件中的第四项“负责管理的大型仪器设备为多个科研团队提供科研服务并取得标志性成果”,要求设备管理系统里该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综合评分连续三年75分以上,“75分证明由资实部设备管理科提供,咨询电话88365105。提供材料可为论文中或致谢中提到使用该大型仪器设备或该设备领用人,或论文作者中包含该设备领用人。公共技术平台相关证明材料由平台管理科提供,咨询电话88369618

6.奖励中“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奖励由个人在其他奖励栏目填写,等级选“未评级”。

未尽事宜请咨询 69269 69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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