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实验教学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45号)和《关于开展 2018 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8〕 28 号,见附件1)精神,经研究,现将我校认定申报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 认定推荐范围
2018 年度开展认定的分类范围是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心理学类、机械类、能源动力类、土木类、测绘类、化工与制药类、地质类、交通运输类、航空航天类、核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植物类、动物类、医学基础类、临床医学类、中医类、药学类、护理学类、教育学类和新闻传播学类等23 个类别, 认定分类范围所涵盖的专业见 2018 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及对应专业表(见附件 2)。
二、 申报材料
(一)《2018 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 3),电子版 WORD(OFFICE 2003)文件,文件名命名格式为: XXXX(学校) -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名称) -申报表.doc。
2.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电子版文件名命名格式为: XXXX(学校) -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名称) -简介视频.mp4。简介视频技术要求见附件 4。
以上 2个电子文件组成 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 XXXX(学校) -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名称)。
3. 2018 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 5)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一)每个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申报项目限额为2项。
(二)请各单位于2018年9月5日前将纸质版《申报表》一式三份,汇总表一份,存储《申报表》、简介视频、《汇总表》等电子文件的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送至明德楼B60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三)学校将在认定分类范围内,组织专家对我校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资源、共享服务等方面进行审核评议,对申报的项目进行排序,公示后向山东省推荐。
四、申报注意事项
详见附件1鲁教高处函〔2018〕 28 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蔓 田庚
联系电话:69268 69269
电子邮箱:syk@sdu.edu.cn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