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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放射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05-21    点击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保障涉辐人员身体健康,进一步规范辐射安全工作,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山东大学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特组织本次体检,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加人员

现从事辐射相关工作的人员;原来从事辐射工作,近几年离岗、退休老师也参加此次体检。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8528-29日 上午(日期可任意选择,早上830开始)。

2.地点:济南市经十路18877号,山东省医学科学院。请自行前往。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自觉遵守健康检查秩序,在导医指导下进行体检。

2.检查前请核对个人资料,确认是否填写完整,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健康检查资料。

3.检查前12天避免饮酒或进食过于油腻的食物;检查当日早晨空腹(禁食,禁饮水)。

4.测血压前应稍休息,保持心境平和,以确保所测血压的准确性。

5.等候检查者应在候检区休息,请勿大声喧哗,请勿吸烟。

6.各项检查项目检查完毕以后,请把健康检查档案交回,不得带走。

四、温馨提示

1.请务必空腹,并携带身份证!

2.名单中所列人员必须参加,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不明事宜可联系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郭老师):69298,人事部:(马老师)64845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马大夫)82919950。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人事部

2018521

附件:相关单位辐射工作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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