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申报、评审的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学校将启动2019-2021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设备购置类项目的校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单位:学校仪器设备、家具、文献资料等业务归口职能部门、直属单位。
二、项目支持范围:购置教学、实验、实习实践、校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所必须的仪器设备、家具、文献资料(含电子图书及数据库)等。
三、项目建设要求:为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各相关单位应根据学校发展要求,统一规划,认真论证,以保障基本,突出重点,注重绩效为原则,结合上年度申报的项目,充分考虑预算的可执行性,申报2019-2021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设备购置项目。
四、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和财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论证(包含青岛校区),确定申报2019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的项目,汇总2019-2021年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本次申报将作为安排2019年校内预算的重要依据,能够纳入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申报范围而此次未申报的项目,原则上2019年不予考虑。
五、各相关单位请于2018年4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发至邮箱: syk@sdu.edu.cn。
联系人:胡蔓; 联系电话:88369268
青岛校区相关项目报青岛校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汇总后报青岛校区财务处,论证后按年度排序汇总。
青岛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万桂怡
联系电话:0532-58630129;邮箱:qdsyzx@sdu.edu.cn
六、申报内容要求见附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财务部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