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实验教学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室建设和使用效益,根据学校预算管理工作要求和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的特点,现将我校2019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强化本科教学的中心地位,加强教学实验室的质量建设、内涵建设,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学校教学实验室建设经费目前主要来自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教育部每年上半年立项评审下一年度各高校申报的专项项目,年底向各高校下达财政预算资金,同时要求批复的专项项目在当年实施和执行完成。根据学校《山东大学加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各单位要按照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提前规划,做好论证申报工作。
三、2019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以“教学实验室基础建设(依据教学大纲)、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实验室开放项目建设、新上专业及专业认证、受益面大的创新教育平台”等为立项重点。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申报的项目要组织专家在内部对项目“必要性、经济性、可行性”进行评审论证,与往年申报入库尚未执行的项目统盘考虑,区分轻重缓急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
四、学校实验室建设专项实行项目制, 如需要逐年建设的项目通过学院申报、专家论证、学校评估、专项立项、分步实施,实现一次评审,逐年建设,最终达到学院实验室整体建设目标的要求。
五、根据《教育部加强教育部直属高校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学校下达的为建设额度,学校将对项目执行较好的中心给予相应的实验室建设支持;对执行缓慢、不按批复执行的减少建设经费或停止项目建设;项目执行完成后的剩余经费学校转入统一账户进行管理。
六、请各单位于2018年1月23日前将《2019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及《2019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经分管院长签字后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明德楼B座602室),电子版请发至syk@sdu.edu.cn,联系人:张平清,联系电话:88369269。
青岛校区项目请于2018年1月19日前报送至公共(创新)实验教学中心(K2楼332房间),电子版请发至wgy@sdu.edu.cn,联系人:万桂怡,联系电话:13325010828。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财务部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