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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易制爆化学品管理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10-10    点击次数:

全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济南市公安局近期工作要求,购买使用易制爆化学品须实行备案制度。为加强我校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各使用单位要明确本单位易制爆化学品专管员,该专管员负责本单位易制爆化学品的相关管理,负责购买及备案登记材料的存档工作,负责向学校职能部门上报相关数据。请各单位将专管员信息表(附件1)发送至wzclk@sdu.edu.cn。具体管理流程参见附件2

二、关于购买审批

购买人必须从正规具有资质的合法经营单位采购易制爆化学品。购买易制爆化学品前,申购人须填写《山东大学易制爆化学品购买申请表》(附件3)、销售合同、销售公司资质复印件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经所在院所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

三、关于备案登记

购买的易制爆化学品到货后3日内,申购人应填报《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信息备案表》(附件4)。

四、关于使用和保管

各使用单位及实验室应立即进行一次易制爆化学品清查活动,规范存放,确保双人管理,建立台账,对新购入易制爆化学品要从购入即做好相关台账管理,台账样表参见附件5,近期公安机关将进校检查。

如有疑问可加“易制爆化学品管理群”进行咨询,群号:590272367

附件1. 易制爆专管员信息表

2.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流程

3. 山东大学易制爆化学品购买申请表

4. 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信息备案表

5. 山东大学易制爆化学品购买使用台账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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