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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3-17    点击次数:

各学院及实验教学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室建设和使用效益,根据学校预算管理工作要求和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的特点,现将我校2018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强化本科教学的中心地位,加强教学实验室的质量建设、内涵建设,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学校教学实验室建设经费目前主要来自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教育部每年上半年立项评审下一年度各高校申报的专项项目,年底向各高校下达财政预算资金,同时要求批复的专项项目在当年实施和执行完成。根据学校山东大学加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各单位要按照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提前规划,做好论证申报工作。

三、2018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以“教学实验室基础建设(依据教学大纲)、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新上专业及专业认证、受益面大的创新教育平台”等为立项重点。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申报的项目要组织专家在内部对项目“必要性、经济性、可行性”进行评审论证,与往年申报入库尚未执行的项目统盘考虑,区分轻重缓急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

请各学院及实验教学中心认真调研,充分评议,做好2018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

四、根据《教育部加强教育部直属高校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学校下达的为建设额度,对项目已经完成形成的结余资金或上年度拨款的项目未支出形成的结余资金,学校将一律收回结余;对年底有较大结余的学院,将调减学校下一年度预算控制数。

五、请各单位于2017112日前将《2018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及《2018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经分管院长签字后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明德楼B602室),电子版请发至syk@sdu.edu.cn

联系人:胡蔓、张平清

联系电话:88369268 88369269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财务部

20161226

附件:

1.《山东大学2018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2.《山东大学2018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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