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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06-27    点击次数:

为持续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教育部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要求,6月18日至21日,学校一校三地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副校长朱德建带队参加中心校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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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德建重点检查了化学类一级风险实验室,详细询问了重点危险源管控及应急处置准备情况。他要求,一是要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发展和安全两手抓,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扎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二是要以教育部分级分类办法为纲领,探索适应学校实验室安全实际情况的分级分类标准,提高学校实验室安全风险管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要以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为契机,强化实验室安全信息化建设,完善实验室安全信息牌,提高实验室安全检查、教育、评估、条件保障等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四是要强化实验技术队伍建设,提高实验技术队伍的专业能力,确保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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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专项检查中,一校三地成立7个检查组全面检查了各教学科研单位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重点抽查检查了Ⅱ级(高风险)实验室。检查内容主要围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准确性以及实验室重点危险源风险管控措施有效性等方面,重点关注强磁强电设备、激光设备、病原微生物、特种设备以及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的安全管控措施。检查发现的主要安全隐患包括分级分类不准确、管控品台账登记不及时、大型仪器设备无安全操作规程、配电箱遮挡等安全隐患。全部隐患建立了隐患台账,可立行立改的隐患现场落实整改,短期无法整改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实验室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阶段。

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专家、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科学技术研究院、党委保卫部、后勤保障部、兴隆山校区和软件园校区管理办公室及威海校区、青岛校区、齐鲁医学院等相关人员参加现场检查。

此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旨在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督促指导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和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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